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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小編在內的很多朋友都一定很糾結這樣的問題“保鮮袋可以放微波爐加熱嗎?”,如果加熱后保鮮袋會不會釋放有毒物質呢?
PE、PVDC保鮮袋相對比較安全,PE主要用于水果、蔬菜等的包裝,PVDC主要用于一些熟食、火腿等的包裝。而PVC保鮮袋雖然被廣泛用于食品、蔬菜等的外包裝,但對人體有一定的潛在危害。其危害主要來源于兩個方面:一是產品中氯乙烯單體殘留量(氯乙烯對人體的安全限量標準為小于1mg/kg),二是加工過程中使用的加工助劑的種類及含量。PVC中有兩種物質具致癌可能性,一是VCM(氯乙烯單體),一是DEHA(增塑劑),如果VCM的成分在1PPM(百萬分之一)的范圍內是無毒的,如果超標就有致癌的可能性;,而增塑劑在高溫下會釋放出來并對人體有害。因此,國家質檢總局2005年嚴禁生產PVC的企業使用增塑劑,并且禁止使用PVC保鮮袋包裝肉類、熟食、豆腐等可以直接食用的食物。
沒吃完的菜用保鮮袋封起來,這是不少家庭都有的習慣,但對于保鮮膜在使用過程中的注意事項,不少人并不是很清楚。超市部分保鮮膜生產廠家只在外包裝上標注了“PE”“PVC”等字樣,沒有其他相關解釋,選購時常常一頭霧水。而部分保鮮膜在外包裝上標注了“可承受180℃高溫”“不得用于微波爐加熱”等字眼,自然是一目了然。
據業內人士介紹,目前市面上銷售的保鮮袋主要分三類,一類是PVC保鮮膜,雖然能夠用于食品保鮮,但由于內部可能含有苯環類的增塑劑,因而不能在微波爐加熱或用來包裝油脂類食物,否則產生的化合物將危害人體健康;一類是PE保鮮膜,由于不添加增塑劑,安全性較高,因而市面上使用較多;還有一類PVDC保鮮袋,過高的生產成本使其應用和銷售都不是很廣泛,只用于一些價格較高的產品的保鮮。
據了解,2009年12月1日起,《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鮮膜》這一新國標正式開始實施,其中規定,PVC保鮮膜應在包裝上標有“不能接觸帶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爐加熱”“不得高溫使用”等警示語;而可以微波爐加熱的保鮮膜,則應標識“可微波爐使用”的字樣,并要詳細標明加熱方式及最高耐溫溫度等。微波爐加熱食品,能用玻璃陶瓷就不要用塑料,如果是要方便攜帶,也要購買品質合格的微波專用塑料飯盒或薄膜(注意看包裝上是否注明PE或PVDC, 沒有的話就不要購買)。 癌癥是漫長的過程, 很多人近期之內都不會看到自己身體的變化,千萬不要因此忽略了這個無形的殺手。
所以大家在微波爐加熱的時候一定要看好自己的保鮮袋是不是可以加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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